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进行。大会的一个沉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进一步确立了我国的底子政治造度,明确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辅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权势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势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度机关,一律尝试民主集中造。”宪法还确立了国度体造的格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度权势机关;国务院即中央人民当局,是最高国度行政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造度是我国的底子政治造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取人民代表大会造度简直立。中国共产党辅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造度是我国的一项根基政治造度,是从中河山壤里成长出来的新型政党造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我国人民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奋斗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辅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集体的宽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持续阐扬它的作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柄的工作宣告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一项沉要内容,是从底子大法上确立中国国内各民族间平蹬籽爱互助的关系,保险各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势。宪法明确划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度。”“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处所尝试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处所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成分离的部门。”宪法将民族自治处所规范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县以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设民族乡。

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报答副委员长;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微信公家号